发布时间:2015-04-05 当前浏览 次
2015年2月14日,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钢铁行业经营困难的意见》(云政办函【2015】35号)提出,要加快钢结构建筑及高强抗震钢系列建材推广应用,钢结构建筑逐步向农村危房改造、移民搬迁、异地安置等民宅以及中小学危房改造、医院等公用公益性设施推广。在中小学和医院建设中使用钢结构建筑技术的,可替代减隔震技术的使用要求,享受同样推广政策。支持道路、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、机场、车站等公共建筑使用钢结构。
附: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钢铁行业经营困难的意见(云政办函【2015】35号)